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是就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本應用程式(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由使用本服務的用戶(以下簡稱「用戶」)與本公司間訂定的契約。
- 定義
- 「內容」係指文字、語音、音樂、圖片、影片、軟體、程式、代碼及其他資訊等內容。
- 「本內容」係指可透過本服務連結的內容。
- 「icash」指第三人即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以「icash2.0」為名稱之電子票證,持卡人得於法令限制及甲方所提供之產品或服務範圍內,利用其所儲存於電子票證之金錢價值於甲方簽訂之特約機構進行支付商品、服務對價、政府部門各種款項及其他經甲方主管機關核准之款項。
- 「OPEN POINT」係指本公司所發行之紅利點數,消費者可憑其帳戶內累積之OPEN POINT點數至乙方之點數特約機構兌換商品或折抵消費金額。
- 「OPEN POINT」「特約機構」指與第三人即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訂定書面契約,約定持卡人得以甲方所發行之電子票證,支付商品、服務對價、政府部門各種款項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款項者。
- 「點數特約機構」指與本公司訂定書面契約,約定消費者於該等機構消費時可提供聯名卡累積OPEN POINT紅利點數,或以點數兌換商品或折抵消費金額。
- 對於條款的同意表示
- 用戶應遵照本條款規定使用本服務。
- 如用戶為未成年人,須經過法定代理人或是監護人同意後,方能使用本服務。
- 本服務一經用戶實際使用,則視為用戶已同意本條款。
- 條款的變更
於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得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形下隨時變更本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變更後的本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自公布在本公司經營介面內的適當處時起生效。如用戶於本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將視為用戶已同意變更後的本條款。由於本公司不會個別通知用戶相關變更內容,故請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隨時參閱最新版本的本條款。
- 帳號
-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應以在本公司OPEN POINT介面註冊之帳號及密碼進行登入。
-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如有註冊密碼,應自行負責嚴密保管,以免遭到不當使用。利用該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用戶本人的行為。
- 於本服務註冊的用戶,得隨時移除本程式終止使用本服務。
- 本公司認為用戶違反本條款或有違反之虞時,得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形下對該帳號進行停權或刪除。
- 本服務的帳號專屬於用戶個人。用戶於本服務的所有使用權皆不得轉讓、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繼承。
- 用戶與本服務之帳號將與OPEN POINT介面所註冊之帳號連動,用戶於本服務內所為之操作,將影響OPEN POINT點數之得喪變更。
- 隱私權
本公司將依據OPEN POINT所載之隱私權政策,妥善處理用戶的隱私資料與個人資料。
- 服務的提供
用戶就本服務的使用,應自費及負責備置必要的個人電腦、手機、通信設備、作業系統、通信方式及電力等。
- 廣告刊登
本公司得在本服務刊登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廣告或其他優惠訊息。
- 業務合作夥伴服務
本服務內可能包含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合作的業者所提供的服務或內容。該等服務或內容所應負責任,概由提供服務或內容的業者負擔。此外,提供服務或內容的業者所規定的使用條款及其他條件,可能適用於該等服務或內容。
- 內容
- 本公司就本公司所提供的本內容授予用戶使用權,此使用權並不得轉讓及再授權,且具有非獨占性,並以使用本服務為唯一目的。
- 本程式乃由本公司開發製作,享有相關之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用戶不得超出本服務所訂定的使用樣態而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等行為)本內容。
- 禁止事項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從事下列所述行為:
- 違反法令、法院判決、裁定或命令或具有法令拘束力的行政措施的行為。
- 恐有危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
-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名譽權、隱私權、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權利的行為。
- 藉由本公司規定以外的方式,以本內容的使用權兌換現金、財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
- 對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或其他協助的行為。
- 勸誘參與宗教活動或宗教團體的行為。
- 不當蒐集、公開或提供他人的個人資料、註冊資料、使用記錄資料等的行為。
- 干擾本服務的伺服器或網路系統的行為、利用BOT、作弊工具、其他技術性手段不當操作服務的行為、故意利用本服務漏洞的行為、超出必要限度重複同一問題等對本公司提出不當洽詢或要求的行為、其他妨礙本公司經營本服務或其他用戶使用本服務,並製造干擾的行為。
-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 用戶責任
- 用戶應自行承擔責任使用本服務,對於在本服務所從事的所有行為及其結果應自行負擔一切責任。
- 本公司認為用戶在違反本條款情形下使用本服務時,將採取本公司判斷有必要且適當的措施。但此不代表本公司有義務防止或糾正該等違反情形。
- 起因於用戶使用本服務(包括本公司自第三人處收到原因為該等使用的申訴),致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蒙受任何損害(包括律師費用的負擔)時,用戶應依照本公司要求立即賠償。
- 本公司的免責
- 不論明示或默示,本公司均未保證本服務(包括本內容)不具有事實瑕疵或法律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的適用性、安全等相關缺陷、錯誤或程式錯誤、權利侵害等)。本公司對用戶並無清除該等瑕疵後再提供本服務的義務。
- 因可歸責本服務而對用戶所造成之損害,本公司將於法令規定之範圍內負擔其責任。
- 聯絡方式
- 本公司向用戶聯絡本服務相關事項,以於本公司經營介面內的適當處公布或其他本公司判斷為適當的方式進行。
- 用戶向本公司聯絡本服務相關事項,請以本公司經營介面內的適當處所設置的問題反應表傳送或依本公司指定方式進行。
本服務內可能包含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合作的業者所提供的服務或內容。該等服務或內容所應負責任,概由提供服務或內容的業者負擔。此外,提供服務或內容的業者所規定的使用條款及其他條件,可能適用於該等服務或內容。
- 準據法、管轄法院
用戶與本公司間所發生起因於本服務或與本服務有關連的紛爭,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並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